補助上限
每人每年原則上最高 10 萬元;特殊需求另案評估。
先掌握資格、金額與流程,再決定要準備哪些資料。
每人每年原則上最高 10 萬元;特殊需求另案評估。
可以提出,但要證明設備與實際工作障礙直接相關。
部分對象仍可申請,例如符合 40/25 分貝門檻的單側聽損者。
符合資格的工作者、雇主、自營作業者或部分訓練單位。
文件備齊後原則 35 日;補件、訪視與試用時間不計入。
建議先申請並取得核定,再依核定項目、數量與金額執行。
注意:最重要的判斷:不是「想買哪一款助聽器」,而是「工作在哪個環節遇到障礙,以及哪種改善方式能合理解決」。
可由符合資格的工作者本人、監護人、法定代理人或雇主等提出。
劣耳聽力閾值 40 分貝以上,且與優耳相差 25 分貝以上。
年滿 45 歲以上且因變化造成工作障礙或需要就業輔具。
很多民眾會把勞動部的「職務再設計」與一般區公所/社會局的「身障輔具補助」搞混。最大的差別在於目的與條件不同,以下是比較表:
| 比較項目 | 勞動部:職務再設計補助 | 社會局:助聽器補助 |
|---|---|---|
| 主要目的 | 排除就業或工作障礙、提升工作效能 | 支持日常生活中的輔具需求 |
| 申請資格 | 依職務再設計計畫的身分及工作需求審查件 | 必須領有「聽覺障礙」身心障礙證明 |
| 就業狀態 | 必須是在職中(有勞保/就保),或自營作業者 | 無就業限制(退休、無業皆可申請) |
| 補助金額 | 依委員現場評估,每年最高可達 10 萬元 | 依助聽器規格與家庭經濟狀況,單耳從 1,000~20,000 元不等 / 每 4 年一次² |
須附勞動部指定醫療單位開具的近 6 個月聽力鑑定證明。門市選配用聽力檢查不能取代這份文件。
申請書、同意文件、身分證或有效居留證影本。
身心障礙證明,或適用的診斷、鑑定與特教身分證明
僱用承諾書、勞保/就保、僱用、職訓或居家就業證明
雇主、訓練或居家就業單位的設立登記或立案證明
工作情境紀錄、環境照片、試聽紀錄、產品規格與報價
| 申請身分 | 原則受理窗口 |
|---|---|
|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| 工作所在地地方政府 |
| 未領證的單側聽損、失智症、精神疾病及特教身分者 | 工作所在地地方政府 |
| 中高齡及高齡者 | 工作所在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|
| 因應貿易自由化指定產業勞工額 |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|
也可透過 職務再設計官網 線上送件申請辦理。
依身分準備申請書、身分證或居留證、資格證明,以及僱用承諾書、勞保/就保證明、僱用證明或職業訓練證明等適用文件。(文件不齊時,受理機關會通知申請人在14日內補正;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。)
看到上述的公文往返與委員訪視,覺得心有餘而力不足?別擔心,交給頌恩成為您堅強的後盾!若您在會議、電話、顧客服務或噪音環境中經常聽不清楚,可先記錄困難發生的情境,帶著工作內容與相關資料到頌恩進行聽力檢查與需求初步評估。
如果你正在考慮申請職務再設計,歡迎洽詢鄰近頌恩門市,由專業選配師陪您一起評估申請。
以下依 2026 年現行計畫整理;實際以工作所在地受理窗口的說明為準。
不是。申請案要先經審查核定,再依核定內容執行;完成後憑核准函、領據、發票或收據等文件申請撥款及核銷。
不代表。10 萬元是每一申請個案每人每年的原則上限,實際金額仍依工作需求、改善方式、預算合理性與審查結果決定。如有特殊需求,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地方政府專案評估核准者,不在此限。
如果您符合 40/25 分貝門檻單側聽損者,或符合中高齡、高齡及其他計畫身分者,都可提出需求申請。
不一定。符合資格的工作者本人、監護人、法定代理人、雇主、自營作業者,以及符合規定的職訓或居家就業單位,都可以提出申請。
受理機關會通知在 14 天之內補齊;如果超過期限未補交者則不予受理。
文件備齊後原則上 35 日內完成;澄清、補正、訪視、輔具試用、設計、研發或改製等時間不計入,因此實際日數可能較長。
只要符合資格者,仍可申請評估,但不能就同一事由重複領取相同性質補助。當生活與工作用途難以區隔時,會先扣除社政實際補助額後再進行評估。
| 申請身分 | 相關規定 |
|---|---|
| 個人自行申請(或個人身分核定) |
|
| 由原公司 / 雇主具名申請 |
|
可以。可在行政處分送達次日起 30 日內提起訴願,或在同一期限內向原核定單位申請一次複審。
1.《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》依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第37條第2項訂定;本文涉及申請對象、補助額度與流程的內容,則以2026年6月2日修正的現行計畫為主。
2.助聽器補助金額主要依據「選配的助聽器規格」與「家庭收入狀況」核算。以下整理最高補助金額參考,實際核定金額請以主管機關最終審核結果為準,詳細資訊可查看<助聽器補助申請攻略!2026補助資格、補助金額、申請流程詳解>:
社會局「身心障礙輔具補助」
勞動部「職務再設計」補助
針對在職聽障者改善職場溝通與工作效率,符合資格並通過評估者,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請 $100,000 補助金額。
補助重新申請年限說明
3.部分改善方式單純、改善金額在 2 萬元以下的案件,主管機關得免召開審查會議;實際仍須視案件內容及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而定。依現行《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》第十八點規定,必須同時符合:
特別注意:
部分改善方式單純、改善金額在 2 萬元以下的案件,主管機關得免召開審查會議;實際仍須視案件內容及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而定。
| 變化 | 修正前 | 2026年修正後 |
|---|---|---|
| 未領身障證明者的服務範圍 | 失智症者、單側聽損者已納入,但不同對象可申請的情境與項目不完全相同 | 失智症、精神疾病、單側聽損及特教身分等4類未領證者,服務範圍比照身心障礙者 |
| 個人申請範圍 | 身心障礙者以個人名義申請時,主要限於就業輔具及職場人力協助 | 放寬為全方位需求,不必所有項目都透過雇主提出 |
| 與社政輔具補助重疊時的計算 | 扣除社政補助規定的「最高補助額」後,再評估餘額 | 改成扣除「實際取得的社政補助額」後,再評估剩餘需求 |